为团结引领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进程中创新争先,宣传表彰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社会服务方面成绩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共同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一)个人奖25名,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我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对其中5名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授予奖章,其余20名授予奖状。
(二)团队奖5个,奖励作出重大贡献的我省科技工作者团队,授予奖牌。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参评个人应为中国籍且主要在安徽工作,一般为在职人员;参评团队70%以上成员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且主要在安徽工作。
(三)参评个人或团队应于三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疫情防控。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投身防控一线或在科研、物资生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2.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扶贫作出重大贡献、具有典型先进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3.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探索无人区,实现前沿领域领跑或突破。
4.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和装备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等取得新成果和作出新贡献;长期服务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具有高超技艺技能的学习型、创新型的人才。
5.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基于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而进行成功的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开拓性和原创性。
6.社会服务。开展科学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围绕经济社会建设、科学技术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促进开放合作,在推动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社会认可,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我省完成。
(四)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安徽省创新争先奖的个人和团队不纳入本次评选范围。参评团队的负责人不得同时作为参评个人,否则只保留参评团队。
三、推荐渠道
(一)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推荐
每个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可推荐本单位或本系统个人奖候选人2名、团队奖候选团队1个,其中已成立科协组织的高校和企业可推荐本单位个人奖侯选人4名、团队奖候选团队2个。
(二)设区的市及省直管县(市)推荐
每个设区的市科协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国资委可推荐本地区个人奖候选人5名、团队奖候选团队2个;每个省直管县(市)科协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国资委可推荐本地区个人奖候选人2名、团队奖候选团队1个。
(三)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推荐
每个省级学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个人奖候选人2名、团队奖候选团队1个。
所有个人和团队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推荐渠道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开展推荐工作。
(二)产生拟推荐对象。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推荐对象,并公示。
(三)审核与评审。各推荐渠道对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推荐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经集体研究产生推荐对象,并公示。
(四)上报推荐材料。各推荐渠道向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科研生产一线真正爱国奉献、政治表现好、成就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团队推荐出来,宁缺毋滥。
(二)充分发挥推荐渠道的优势,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着重举荐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的优秀科技工作者;着重举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国防领域基层一线优秀科技工作者;着重发现优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内容为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成绩、贡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四)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县处级单位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年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
(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管,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评资格。对于推荐工作中徇私舞弊、严重渎职的,经查证后取消该推荐渠道下一届推荐的资格。对于已获奖的个人和团队,如发生违纪违法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奖项,并收回奖章(奖状、奖牌)、证书,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六)所有拟获奖个人和团队确定后,对个人和团队负责人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统一征求属地市级公安等部门意见(见附件3);拟获奖个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见附件4);相关征求意见工作由推荐渠道或有关单位统一组织,不得由拟获奖个人或团队自行办理。
(七)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推荐工作报告。包括:1.推荐工作情况(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推荐意见等);2.《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推荐渠道工作机构成员名单》(附件5-7);3.推荐渠道公示材料。
推荐工作报告须加盖推荐渠道公章,其中: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推荐的,加盖单位公章;设区的市及省直管县(市)推荐的,加盖科协公章;省级学会推荐的,加盖学会公章。
(二)推荐对象材料。每个推荐对象一套,包括:1.《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附件1、2)纸制版一式24份,其中原件4份,复印件20份;2.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其中候选人根据《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3.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材料1份;4.非涉密推荐提供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涉密推荐须注明密级并提供推荐材料保密审查证明1份;5.光盘1张,内容为上述材料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一份,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对于非涉密推荐,请推荐渠道以快递或当面报送的方式将推荐工作报告和推荐对象材料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23日(以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因推荐渠道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由推荐渠道承担责任;谢绝候选人和候选团队报送材料。
对于涉密推荐的,请推荐渠道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后,确定报送方式。
(四)报送征求意见表。对于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的拟获奖者,推荐渠道还需报送《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拟获奖者征求意见表》一式4份、《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拟获奖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4份。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七、表彰奖励方式
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科技厅、省国资委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获奖个人、团队颁发证书、奖章(奖状、奖牌),并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一次性奖金,奖章获得者享受市级劳模待遇。
八、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科技厅、省国资委成立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协,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省科协相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联 系 人:孙红军
联系电话:0551-62661734(传真同号)
电子信箱:ahkxzzb@126.com
收件单位:安徽省科协组织部
收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4号安徽科技大厦705室
邮政编码:230001
附件:
1.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
2.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
3.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拟获奖者征求意见表
4.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拟获奖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5.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
6.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
7.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推荐渠道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关于评选第二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的通知